根据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月12日7时起实施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时间
每日7:00 — 20:00
提示:在未发布解除限行通告前,工作日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持续实施。
禁限行区域
孟杨路一东环北路一东环南路一自贸大街一杨凌大道形成的环形区域内(不含以上道路)实施禁限行。
禁限行规定
一、禁限行具体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网约出租车(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准)、快捷货运出租汽车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六)持有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
(编辑:薛宝逸蕊 审核: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