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2024年10月04日0时50分许,刘某某驾驶陕JH2***号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心街旅游大厦门前公路处,与罗某驾驶的陕JT4***号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刘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328mg/100ml,已送醒酒室做进一步抽血检测,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酒驾醉驾的危害
1、 视觉障碍。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2、 反应迟钝。当发现前方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比较长。
3、 操控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 产生错误认知。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酒驾醉驾
不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
更是一种对生命极度不负责
极度自私的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编辑:阴鹏翔 审核: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