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8月24日,榆林绥德,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汇入主路时,与一出租车发生碰撞。经调查,曹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出租车前排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致头部受创,好在两人均没有生命危险。
交警认定,当事人曹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违反通行规则,未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机动车优先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当事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看完上面的案例
你还会认为
头盔只是一个摆设吗?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所以
骑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驾驶机动车辆
系好安全带
“一盔一带”
俗话说: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不得不承认,话粗理不粗。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 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一带”上车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是生命带”是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宣传语。安全带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乘人员身体少受伤害。安全带主要起固定作用,当汽车突然停止时,它会第一时间把人牢牢地按在座椅上,防止人由于惯性飞出挡风玻璃或撞向仪表盘。
(编辑:阴鹏翔 审核: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