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网帖中的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1月2日下午,周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母亲59岁,事发地点是一处环山路,位于当地S107省道周至县九峰镇虎峰村段。当时,母亲散步回家时经过该环山路段,被一辆轿车撞倒,大约5分钟后,又被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碾压向前拖行。两次事故发生后,母亲当场死亡。
图为事故现场(受访者供图)
周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尸检已做,车检已做,材料证据都已完善,但事发两个多月了,事故仍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昨日,交警告知我还有疑点,不能移交检察院。”周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处理结果。
周先生提供了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的电话。记者拨打过去,询问事故处理进展、有无疑点。这位交警在确认大皖新闻记者的身份后并未回应,称“你不用给我打电话”并挂断了电话。随后大皖新闻记者又多次致电,对方均未接电话。
11月2日下午5点左右,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建议周先生前往处理交通事故的当地交警部门把事情问清楚,然后再找媒体。对于周先生认为事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工作人员表示其可以选择投诉。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事情需要核实,“我们要核实是不是他所说的那样。”随后,大皖新闻记者提供了周先生的手机号给该工作人员,也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11月2日晚8点半左右,大皖新闻记者从周先生处获悉,当地交警已经和周先生哥哥联系,“交警回话说明天看协商结果。”
(编辑:薛宝逸蕊 审核:刘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