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交通安全宣传用语大人小孩人人皆知,但是,仍有个别驾驶人无视酒驾醉驾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依然心存侥幸,无视法律,饮酒后违法驾车上路行驶。
近期,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宝汉中队按照上级“冬季行动”安排部署,在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期间,查处一名考取驾驶证不到一周时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这本实习期还没“捂热”的驾驶证就毁在了酒杯中。
当日晚上11点,宝汉中队民警在宝鸡市渭滨区峪泉南路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夜间行驶时关闭灯光,走走停停,形迹十分可疑,随即拦停该车辆对驾驶员进行检查,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赵某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调查得知,驾驶人赵某取得驾驶证才一周时间还处于实习期,当天中午和朋友吃饭时喝了点白酒,休息了一下午,晚上朋友让赵某送他们回家,赵某心存侥幸,认为没事便驾驶陕CXXXXX号机动车,最终被夜查执勤民警查处。按常理,实习期驾驶员开车都十分小心谨慎,但赵某却心存侥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他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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