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咸阳市渭城交警大队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立足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工作合力,联合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
8月9日上午,车管所主任李兰、副主任任伟联合区相关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中储电动车市场电动车销售店铺对各品牌 电动自行车的电瓶、脚踏、电机、整备质量、最高时速等进行了检查,要求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相关规定,严禁销售非合规电动自行车;严禁违规私加电瓶、解除限速器位置。
对各门店内车辆合格证、外观标识及主要技术参数等进行详细比对。要求销售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向消费者作出虚假信息宣传。在检查的同时,民警对前来选购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杜绝无牌、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对于近期其他省市通报的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重点检查,要求对于已售出的不合格的车辆立即召回,不合格库存车辆必须返厂整改,不得私自违法销售。各销售门店要吸取浙江、江西、江苏、北京、上海等地6起典型案例教训,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让群众使用放心,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
(编辑:阴鹏翔 审核: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