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揭牌。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坐落在周至县集贤镇高新集贤产业园区内,法庭立足秦岭保护实际,审理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根据案情需要和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对秦岭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通过“家门口”的法庭,为秦岭生态环境提供“零距离”的司法保护,更好地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此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的设立,标志着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迈出了具有创新性的一大步。目前,陕西法院在秦岭区域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25个,各类司法保护基地16个,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18个,先后有14个案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编辑:赵煜恒 审核: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