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22日,省公路局组织第三方咨询单位,分两个评价组,对陕西交控集团、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9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服务区开展了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此次评价,是在各单位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在全省108个服务区中抽取I类服务区11处、II类服务区13处、III类服务区10处进行省级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基础服务涉及的公共卫生间、公共场区、人性化服务、车辆能源补给、超市(便利店)、餐饮、车辆维修、驾乘关爱、视频监控、监督投诉、安全保障等11个方面47项具体指标,以及扩展服务涉及的住宿、司机之家、智慧服务、绿色服务、“服务区+”等5个方面10项具体指标。
本次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是“十四五”以来的首次,目的是落实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年底印发的《陕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为重点,分类扩展多元化、高品质服务功能,促进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省公路局高度重视,今年4月份就明确了纳入2023年度评价范围的服务区分类清单,督促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9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和系统录入,10月份正式启动省级评价工作。为了做好本次评价工作,省公路局会同第三方咨询单位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细化了评价标准,开发了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化系统,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评价组现场核查不提前公开所抽查的服务区,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对标对表逐项认真评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了初步反馈交流,提出了完善建议。各单位表示将以本次评价为契机,弥补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司乘人员满意度,彰显公路服务区“窗口”效应。(养护处)
(编辑:薛宝逸蕊 审核:刘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