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关于逾期未处理涉案车辆的公告
现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予以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持相关手续或者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相关单位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截止2025年9月3日前)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安康高交大队秦宁中队:13109279995、15591512992
安康高交大队安川中队:0915-8160187
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0915-8160206
安康高交大队安汉中队:0915-8160160
安康高交大队安平中队:0915-8269799
附:涉案车辆明细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2025年6月3日
(编辑:陈米米 审核:侯伟)